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全球期待生物多样性治理新蓝图******
中新网蒙特利尔12月8日电 “中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上取得显著成效,在推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发挥关键性的作用。”
当地时间12月7日,《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第二阶段会议“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共建清洁美丽世界”边会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办。与会国际人士对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践给予积极评价,并共同期待第二阶段会议通过“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开启生物多样性治理新征程。
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伊丽莎白·穆雷玛在边会上作主旨发言。尹灵 摄国际人士赞誉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成就
“中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取得了卓越成就。”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穆雷玛表示,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发挥着独特作用,走出了一条既提高人们生活水平,又较好地保护生态的发展道路,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可供效仿和学习的模式。
世界自然基金会全球总干事兰博蒂尼表示,中国积极参与世界环境保护进程,尤其是担任COP15主席国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令人感到非常振奋。“接下来两周,我们将听到更多关于中国经验的分享。”
中方代表表示,作为COP15主席国,中国举办这一边会,旨在进一步凝聚保护生物多样性全球共识,推动COP15第二阶段会议达成富有雄心、平衡、务实、有效、强有力且具变革性的“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通过多年努力,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保护了90%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和74%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新增森林面积居世界首位,300多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野外种群得到了很好的恢复。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共建清洁美丽世界”边会现场。 余瑞冬 摄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直接受益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形成了很多有益探索和实践。中国健全体制机制与政策制度,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主流化;积极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人与自然的关系由索取转变为守护;大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形成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世界资源研究所副总裁兼常务董事克雷格•汉森表示,中国过去十年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上取得显著成效,包括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宣布设立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增加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等。
联合国前副秘书长索尔海姆表示,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美丽中国”的理念,这一理念具有积极的意义,调动了民众的爱国情怀,使对自然的保护和热爱深入人心,并使自然保护成为一种向善的力量。
“就其体量和影响力而言,中国在推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发挥关键性的作用。”保尔森基金会副主席兼总裁戴青丽指出,中国生物多样性丰富,珍稀物种繁多,对这些自然瑰宝的有效保护本身就是对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的巨大贡献。
期待通过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新蓝图”
开启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新征程,是国际社会的热切期盼。COP15第二阶段会议的重要目标,是制定“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为2030年前乃至更长一段时间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擘画新蓝图。
此次边会由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中国新闻社主办,中国新闻网承办。中方代表表示,期待各方共同推动达成国际社会期待已久的、兼具雄心和务实平衡的“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遏制并扭转生物多样性丧失的严峻形势,走上通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未来。
加拿大环境与气候变化部国际关系助理副部长斯蒂芬·德波尔在边会上作主旨发言。尹灵 摄加拿大环境与气候变化部国际关系助理副部长斯蒂芬•德波尔表示,希望各方能共同努力,达成“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该“框架”将汇集全球各国的力量来遏制生物多样性丧失以及自然与生态系统的退化。
与会嘉宾围绕相关主题展开热议。索尔海姆表示,要牢记美丽家园的理念,制定保护自然的积极议程,必须与当地人合作。只有这样才能成功,才能创造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生。
对于未来十年如何拯救生物多样性,克雷格•汉森提出“生产、保护、减少、修复”的框架路径,这一策略不仅有助于满足人类需求和促进人类经济发展,也可保护所有形式的生命多样性,包括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
戴青丽认为,此次会议肩负了重要的历史使命——凝聚全球共识、催生有力行动,有效遏制并扭转全球生物多样性丧失的趋势,避免全球生态走上穷途末路。全球每年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资金缺口高达7000亿美元。为了填补这一缺口,必须双管齐下,在调动更多资源投入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同时,减少破坏自然的政策和行为,例如有损自然的各类补贴和投资开发项目。
中方代表指出,展望未来,中国将推进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和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措施,以自然之道,养万物之生,在保护自然中寻求绿色发展新机遇。同时,与世界各国一道,共同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完)
选购制氧机要注意哪些问题?上海市质标院提示****** 中新网1月8日电 据“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8日消息,最近,制氧机的抢购热潮引起了社会关注。这种能够承担居家供氧、降低“沉默性缺氧”的医疗器械,到底适合哪些人群?选购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什么是制氧机?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制氧机又称为小型分子筛制氧机、医用分子筛制氧机、便携式制氧机等,其基本工作原理是通过变压吸附(PSA)原理,以空气作为原材料,不需要任何添加剂,接通电源后吸附空气中的氮气及其他气体,从空气中分离出纯度较高的氧气(93%±3%)。 制氧机一般由制氧主机、流量计、湿化器、氧浓度状态指示器,其中氧浓度状态指示器可以在氧浓度低于82%时,发出报警,避免使用者吸入不符合氧浓度要求的气体。 制氧机属于医疗器械吗? 众所周知,我国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依据《中国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目录》,制氧机目前在我国属于二类医疗器械,需要由国家药品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后方可上市销售。其生产商需要获得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销售单位应具备《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 因此无论名称是“医用制氧机”“家用制氧机”“小型制氧机”还是“分子筛制氧机”其本质都是“医用制氧机”,均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制氧机适用哪些人群? 一般情况下,制氧机适用于已出现低氧血症的心脑血管疾病和呼吸系统疾病的患者,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另外,出现低氧血症的其他疾病患者以及由于环境氧气稀薄导致的高原肺水肿、急性高山病、高原昏迷等,也需要尽快氧疗。 对于普通消费者,专家指出,制氧机主要是供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使用,一般健康家庭无需在家中配置制氧机。如出现胸闷、气喘、呼吸困难或其他低血氧症状,也应第一时间前往医院就诊,不宜在家中自己使用制氧机吸氧,吸氧浓度过高或时间过长都容易导致氧中毒,造成危险。 选购注意事项 氧浓度是制氧机的核心指标,YY/T 0298-1998《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通用技术规范》要求,制氧机的氧浓度≥90% (v/v),氧气应无气味,水分含量≤0.07g/m3,二氧化碳含量≤0.01% (v/v)。 对于制氧机的噪声,YY 0732- 2009《医用氧气浓缩器 安全要求》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氧气浓缩器的最大噪音不应超过60dB。YY/T 0298-1998《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通用技术规范》要求,制氧设备的噪声不大于85 dB。 YY 0732- 2009《医用氧气浓缩器 安全要求》还规定,氧气浓缩器出口处的气体温度不应超过环境温度6℃。气体温度最高不应超过46℃,以避免气体对人体造成热损伤。 作为普通消费者,在选择购买制氧机前,还是应该咨询专业医生的建议,正确了解自己适应症所需吸氧时间以及吸氧流量的要求,然后选择合适的型号产品,按说明书要求合理使用。(来源:上海市质标院)(中新财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